以前聽朋友說,美國沒有測速照相,只有警車攔截,從後追趕,開罰單。但事實不全然對。三月底到美東旅遊,最後一站到華盛頓特區。傍晚下高速公路,抵達DC。在速限只有35英哩下,車速達46英哩,超過11英哩。前幾天就收到一張測速照相的罰單,清楚記載,何時,何地,車牌及車速資料等。美國超速罰款和台灣一樣,看你超過速限多少,而有不同的罰金。超過11~15英哩為一個級距,罰款50元,不用扣違規點數。可以直接上網用信用卡付款,或把支票裝入回郵信封,寄回即可。繳款還算便利~
回來和朋友提及此事。他說,他在費城市區紅燈右轉也收到一張照相取締罰單,金額為100元。美國目前只有7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採用照相取締違規。因為照相取締,在美國引起個人隱私權之爭,所以大部份的州都不採用。但出門在外,總是需要份外小心,安全為上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